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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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2016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通知
2016-10-24 返回列表

重庆市法学会

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通知


为了加强民法、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学术交流,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会长决定,2016年“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举行。

本次年会主题:新发展理念下的中国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制度创新。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二、协办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法律服务所

三、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法学院

四、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报到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上午8:00——9:00。

会期:2016年12月24日一天。

会议报到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科苑大酒店大厅

五、会议主题

新发展理念下的中国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制度创新。

拟参会者可根据自己所在学科的具体情况,自行拟定与主题有关的法律问题展开研究。

六、提交论文写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1.本着“以文会友”的原则,拟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应当根据会议主题准备论文,提交会议的论文经“研究会”组织专家审定后,确定入选论文作者参加会议的资格。请各位会员认真准备,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本次会议将进行优秀论文评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2.提交会议论文,请采用电子文件(用word文档格式),于2016年12月12日以前提交至以下电子邮箱:cqfxlh@126.com;过期未提交电子文档的,请自行打印60份,并携带到会。

七、费用

每人交会务费300元。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八、参会信息反馈

收到本通知后,请决定参加会议者务必于2016年11月30日以前将会议回执邮寄或者传真到“研究会”联络处收, 地址:渝北区红石路150号君巢商务酒店22-20号,邮编:401147;传真:67072467。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邮箱与会议接受论文的邮箱相同

联系人:陈永标(13452914539)。电话号码:67072467,67603381

特此通知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2016年10月24日




会  议  回  执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电话

邮编
















邮寄地址:渝北区红石路150号君巢商务酒店22-20号;

传真:67072467;

可以电子信件回复,邮箱与提交论文的邮箱相同。

2016年年会暨研讨会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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