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学术会议 您的位置: 主页 > 学术交流 > 学术会议
“两会”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正式通知
2015-11-02 返回列表

重庆市法学会

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正 式 通 知

同志(会员):

为了加强民法、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学术交流,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会长决定,2015年“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市渝北区西南政法大学举行。

本次年会主题: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与完善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二、承办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报到时间:2015年12月5日上午8:00——9:00。

会期:2015年12月5日一天。

会议报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四、会议主题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与完善

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可从本学科领域对会议主题进行研究,也可以自行拟定与主题有关的法律问题研究。

五、提交论文写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1.本着“以文会友”的原则,拟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应当根据会议主题准备论文,提交会议的论文经“研究会”组织专家审定后,确定入选论文作者参加会议的资格。请各位会员认真准备,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本次会议将进行优秀论文评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2.提交会议论文,请采用电子文件(用word文档格式),于2015年11月30日以前提交以下电子邮箱:cqfxlh@126.com;过期未提交电子文档的,请自行打印60份,并携带到会。

六、费用

每人交会务费300元。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七、参会信息反馈

收到本通知后,请决定参加会议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以前将会议回执邮寄或者传真到“研究会”联络处收, 地址:渝北区红石路150号君巢商务酒店22-20号。邮编:401147。

联系人:陈永标(13452914539)。电话号码:6707246767603381

特此通知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2015年10月28日


会  议  回  执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电话

邮编
















可以电子信件回复,邮箱与提交论文的邮箱相同。

附件: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15年年会通知.doc




Copyright © 2024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150号A22-20    传真:023-67072467     网络支持:雅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