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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通知
2016-08-04 返回列表

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通知


各研究会、各会员单位、各区县法学会:

根据中国法学会的安排,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由湖南省法学会承办。请各单位广泛发动会员,撰写高质量的,符合本届论坛主题的法学研究论文,踊跃投稿。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经报请中国法学会研究同意,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的主题及分论题为:

  题: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研究

分论题:

1、非法集资问题的防治研究

2、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研究

3、金融衍生品风险的法律防范研究

4、民间融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

5、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研究

6、金融纠纷的立法与司法问题研究

各省要围绕论坛主题和分论题全面征文,题目自拟。

二、论文征集

1、征文时间。以2016年8月25日为论文截止时间。

2、征文对象。区域内广大法学教学科研人员(或单位)及法律实务工作人员(或单位)。

3、论文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主题,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充分考虑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价值,注意征集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2)不得涉密、抄袭,不得一稿多投,文责自负。

(3)字数。每篇论文控制在5000-15000字。

(4)标注。正文首页页头左上角标注“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注明“是/否愿意公开发表此论文”。

(5)体例。Word文本。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和注解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三、论文评奖

1、组织评奖。①初评。由市法学会负责组织专家对其征集的论文进行评定,按15%的比例评出优秀论文,将所征集论文及相关统计表格,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湖南省法学会。②复核。由湖南省法学会负责对各省区市法学会报送的优秀论文进行复核。复核完毕后,将所有论文及相关统计表格发至中国法学会。③终评。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终评确定论文奖项。

凡是政治方向不正确的以及在查重过程中发现有抄袭、一稿多投等情况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2、奖项设置

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为调动参与论坛的积极性,设置优秀组织奖。

3、评选标准

一、二、三等奖的评选标准:

(1)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法治问题或区域间共同关心和迫切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理论和对策研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注重实践特色:紧密结合区域法治建设实际,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和一定的理论价值。

(3)富有创新突破:观点及对策富有创新,对解决法治建设实践问题有新的突破。

(4)有利成果转化:论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材料充分,剖析问题深刻,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研究成果可以被相关部门直接应用采纳。

优秀奖的评选标准: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4、奖励方式

对评出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颁发奖励证书。获奖表彰决定和证书加盖论坛组委会印章。

四、论坛的课题组织和成果转化

论坛主题纳入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重点委托课题。由湖南省法学会采取委托形式组织课题组开展研究,综合运用各省提交的论文研究成果,形成课题研究报告,提交中国法学会,完成结项任务。

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由中国法学会和各省区市法学会分别报送中央和各省区市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并对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将有关领导批示及论坛成果进决策、进立法等情况,及时汇总并报送中国法学会。

五、论坛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   

六、投稿方式

请将征文按照格式要求发送到CQHYLLB@163.COM,并在邮件题目注明:“泛珠三角法治论坛投稿”

                                              重庆市法学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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