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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通知
2016-08-04 返回列表

各研究会、各会员单位、各区县法学会:

    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承办,论坛将于2016年11月上旬在广西南宁市举办。请各单位广泛发动会员,撰写高质量的法学研究论文,踊跃投稿,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题:西部地区国家安全问题研究

分论题:

1.习近平新国家安全观研究;

2.国家安全体系研究;

3.涉及国家安全犯罪问题研究;

4.西部地区所涉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5.西部地区协作维护国家安全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1、西部地区广大法学教学科研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学研究人员可撰写论文参加论坛。

2、论文内容一般应在论坛主题和分论题涉及的范围之内,因主题和分论题比较概括、内容涵盖较广,作者可根据研究侧重点自拟论文题目。如:“国家安全体系研究”,既可以整体研究我国的国家安全体系,也可以就其中的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具体内容进行研究; “涉及国家安全犯罪问题研究”,可研究涉及国家安全的具体犯罪,如间谍犯罪、“东突”恐怖主义犯罪、“藏独”、“台独”分裂国家犯罪等;“西部地区所涉及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可针对目前我国西部地区出现的民族矛盾问题、极端宗教问题、边疆社会稳定问题或其他威胁到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总之,论文内容不机械局限于主题和分论题。

3、论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主题,结合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注重应用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提倡开展实证调研。

4、论文字数应在5000-15000字之间,无著作权纷争,符合国家保密法律规定。

5、论文体例。统一使用Word文本,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后附作者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

6、征文截止日期2016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论文评奖

1、市法学会将负责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的推荐论文提交广西法学会。由广西法学会统一向中国法学会推荐参加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论文奖。

2、论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并对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颁奖仪式在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开幕式上举行,论坛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将对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3、各位作者必须保证论文为本人原创,不得一稿多投,或者抄袭其他作者文章,市法学会初评时要进行政治审核和学术不端审查工作,正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0%。

四、联系方式

请将参赛论文按照格式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市法学会会员部邮箱:CQHYLLB@163.COM(大小写都可以),邮件标题请在醒目位置注明“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联系人:谭正武、刘娟,联系电话:67113952、67113772。

                              


重庆市法学会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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