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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法学会“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公告”的公告
2014-05-25 返回列表


由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简称海研会)主办的“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对加强两岸关系各领域问题研究、增进两岸法学界法律界之间相互了解和学习借鉴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两岸法学界、法律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性、高层次交流平台。两届论坛规模均达到180人左右,其中来自台湾的专家学者约80人。
  经中国法学会和国台办批准,“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将于2014年8月25日至8月26日在重庆举行。论坛由海研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日程拟为:8月24日全天报到;8月25日论坛开幕式及全体会议;8月26日上午论坛分组会及闭幕式。论坛主题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法制保障”,分三个专题,具体议题包括:
  专题一:法治理念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议题:以法治思维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传统中华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
  专题二:两岸经贸合作的法制保障
  议题:两岸投资保护法律制度比较与完善
     ECFA与CEPA比较研究
     两岸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协调
     两岸所得税法比较与协调
     两岸投资补偿争端解决机制
  专题三:两岸司法合作法律制度
  议题: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机制的深化
     两岸跨境侵财犯罪退赃机制的建立
     两岸民事司法互助的完善
  论坛参会人员除海研会及台湾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外,也欢迎各个科研院校和司法实务部门涉台专家学者向论坛提交论文和申请参会。海研会将择优选取并邀请优秀论文作者参会。各位学者在准备论文时,可以针对论坛议题的某个方面、某个角度进行深入讨论,也欢迎跨越若干议题的综合性讨论。具体论文题目可以自定。
  与会代表论坛期间食宿费用由海研会和西南政法大学共同承担,但往返交通费及超出会期的费用需自理。如申请参加论坛,请填写回执并提交论文。回执请在2014年6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发往海研会秘书处。论文全文须在7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寄给秘书处。
  特此公告。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2014
年5月12日

 

附件:申请参加论坛回执

  海研会秘书处联系人:张冬、张自合
  电话/传真:010-66180860
  Email:larats@126.com

申请参加“第三届两岸和平法学论坛”回执

(论坛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26日;地点:重庆西南政法大学)


姓  名


所在机构或学校名称


机构任职及学术职称


专业方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件地址
邮政编码


论文题目


需要海研会安
排住宿日期

从8月  日到  月  日共计  晚

抵达重庆航班(火车班次)及时间


离开重庆航班(火车班次)及时间


备  注


注:
   1
、会议方承担与会重庆当地代表8月24日、25日两天两晚的食、宿费用,承担非重庆外地代表8月24日至26日共3天3晚的食、宿费用;超出期间的费用敬请自理。
2
、请填写回执,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往海研会秘书处。一时不能确认的信息(如往返航班及时间)可稍后另告。
3
、海研会秘书处联系人:张冬、张自合;电子信箱:larats@126.com;电话/传真:010-66180860;手机:13720055293(张冬)、13466775648(张自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邮编:100034。
4
、海研会对上述个人信息保密,确保相关信息仅作论坛会务安排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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