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的朱雯,在2012年第3期的《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上发表题为《从水消费限制看碳销费限制的合理性》一文,认为在总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家、社会可以采取限制消费的方式以便用有效的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尤其是最急迫的需求、最不可忽视的需求。在水资源的使用中首先满足人的生存需求这一原理得到了普遍遵循。碳排放空间资源的使用也应当遵循首先满足人的生存需要这一原理。全球气候变暖本质上是有限的容量和无限的排放需求的矛盾。国际社会应当按照用有限满足无限的原理避免全球气候的进一步恶化。有限的碳排放空间应当优先满足生存性排放需求。为了共同的全球气候的好转,国际社会需要合理分配排放许可量,而其关键的举措就是限制消费性、奢侈性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