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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17-06-22 返回列表

各区县法学会、研究会、会员单位:

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今年由福建省法学会承办,拟于2017年11月上中旬在福州召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征文活动。现将论坛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主题:绿色发展与环境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分论题:

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重点领域环境治理与生态风险防范法律研究;
3.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4.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
5.环境侵权与环境责任制度研究;
6.环境违法犯罪与环境司法保护研究;

7.环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

8.跨区域跨部门环境执法联动衔接机制研究。

二、征文要求

1.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体题目自拟。具体题目不局限于分论题,内容切合主题,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征集有实践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用,文责自负。

2.字数。每篇论文控制在5000-10000字。

3.标注。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体例。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请围绕论坛主题和分论题撰写论文,题目自拟;征文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论文评审

按照《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实施方案》的要求,重庆市对本辖区征集的论文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报论坛组委会进行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联系方式

征文请于2017年8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重庆市法学会。邮件主题请注明“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字样。文件标题为“作者姓名+论文名称”,以附件形式发送。

联系人:丁创国   联系电话:65862892

联系人:刘  娟   联系电话:65862690、13594107787

传  真:023-65862690;

电子邮箱:cqhyllb@163.com

 重庆市法学会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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