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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2017-06-22 返回列表

各研究会、各会员单位、各区县法学会:

根据论坛轮流承办机制并经中国法学会同意,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由陕西省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17年11月下旬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请各单位积极参加论坛,踊跃投稿,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主  题: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引领与保障

 分论题:

  1.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保障法治问题研究;

  2.西部地区民族宗教法律问题研究;

  3.西部地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

  4.西部地区反恐形势及法律对策研究;

  5.“一带一路”合作风险防控与法治保障研究。

二、征文要求

1.我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均可撰写论文参加论坛。

2.具体题目自拟。具体题目不局限于分论题,内容切合主题。

3.论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特别要注重应用性、实践性和针对性。

4.论文字数应在5000—15000字之间,无著作权纷争,符合国家保密法律规定。

5.论文体例。统一使用Word文本,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后附作者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

6.征文截止日期2017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论文评奖

1.市法学会将负责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的推荐论文提交陕西省法学会。由陕西省法学会统一报中国法学会,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论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并对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颁奖仪式在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开幕式上举行,论坛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将对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3.各位作者必须保证论文为本人原创,不得一稿多投,或者抄袭其他作者文章,市法学会初评时要进行政治审核和学术不端审查工作,正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0%。

四、联系方式

请将参赛论文按照格式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市法学会会员部邮箱:CQHYLLB@163.COM(大小写都可以),邮件标题请在醒目位置注明“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联系人:丁创国   联系电话:65862892

联系人:刘  娟   联系电话:65862690、13594107787


重庆市法学会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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