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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18-05-16 返回列表

各区县法学会、研究会、会员单位:

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等十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将于201810月在广西桂林举办。现将论坛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一)主题

新时代区域法治合作机制创新与发展

(二)分论题

1.新时代区域法治合作的新特点、新问题

2.“扫黑除恶区域法治协作机制研究

3.互联网背景下区域法治合作问题

4.“新枫桥经验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5.新时代宪法宣传教育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时间

征文截止日期为20187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论文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主题,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征集有实践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用,文责自负。

2.论文内容应在论坛主题、分论题涉及的范围之内,但可根据研究侧重点自拟论文题目。

3.每篇论文控制在5000-10000字。

4.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5.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35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三、论文评审

(一)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另设优秀组织奖20。将在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上对获奖论文作者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届时,市法学会将组织部分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和优秀组织单位代表参加论坛。

(二)文集编印

论坛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将对部分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四、报送方式

征文请于20177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重庆市法学会会员部。邮件主题请注明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字样。文件标题为作者姓名+论文名称,以附件形式发送。

联系人:骆春桃,电话: 65862690  15102396299

电子邮箱:cqhyll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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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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