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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法学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预通知”的通知
2014-04-14 返回列表

经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4年度会长办公会决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将于2014年9月下旬在长沙召开,本次会议由湖南大学法学院牵头,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参与共同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本次年会的主题为“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民法重大问题研究”,分议题包括人格权法立法、民法总则立法、继承法修订、不动产登记制度、新时期民事立法和法律实施的重大问题等。  

二、参会人员  

1.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理事。  

2.围绕会议主题及分议题撰写、提交论文并经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确认的其他与会人员。  

三、会议时间  

会议预定于2014年9月下旬国庆节前在长沙市召开。正式会议会期两天。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提交年会交流的论文应与本次年会主题相关,且符合学术规范。  

2.为便于会议论文集的编辑和学术交流,敬请与会学者在提交论文的同时,提交含论文目录及40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版一份。

3.论文规范:  

(1)论文首页请写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电子邮件、联系电话等;  

(2)论文主标题统一为小二宋体;论文正文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  

(3)全文不区分注释与参考文献;以word方式每页自动生成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同一文献多次引用时请均使用全称,无需参引或作任何简称处理。  

4.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理事提交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以文参会人员提交参会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  

5. 所有参会论文均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专用邮箱:mfxnh2014@163.com;论文及论文摘要版分为两个文件以附件方式提交,邮件主题为“论文标题+作者姓名”              

五、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行承担。  

其他可能发生费用的收取事宜,以会议正式通知内容为准。  

六、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年会的其他事宜,如需咨询的,可联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或承办单位。  

1.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 

    孟强(mfxhmsc@163.com;13701248771)  

    2.承办单位联系人:  

    张红(湖南大学法学院)(zzzh76@163.com,13874947712)  
    许中缘(中南大学法学院)(xuworld@gmail.com,18674823376

                                      主办单位: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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