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学术会议 您的位置: 主页 > 学术交流 > 学术会议
第五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征文的函
2015-05-20 返回列表

由天津市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重庆市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定于2015年10月在北京举办,由北京市法学会承办。现将征集论坛论文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1、主题

直辖市法治建设

2、分论题

(1)城市的法治治理方式研究;

(2)促进司法公正法律对策研究;

(3)法治建设状况评价问题研究

二、征文及评奖

自5月中旬起,至8月15日之前完成征文。

投稿至CQHYLLB@163.COM

三、论文形式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8000字。

2、标注。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三、论文奖项和标准

1、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其中,每个单位分配获奖论文20篇以内: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14篇。

2、评选标准

获奖论文应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特色,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价值的法学理论研究或应用对策研究成果。

一等奖: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重大创新和重大影响,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二等奖: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较大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等奖: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优秀奖: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3、奖励方式

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其中,一等奖论文奖励2000元、二等奖论文奖励1500元、三等奖论文奖励500元;优秀奖论文只发表彰决定和证书。

对于获得一、二、三等奖论文,公开出版《法学杂志》增刊。优秀奖论文,印制内部文集。

四、有关要求

1、论文要紧紧围绕论坛的主题和分论题,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基本观点有创新,有现实针对性。

2、坚持原创,论文要符合学术不端检测要求。请各单位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原则上比例控制在30%以内。

3、承诺同意论坛组委会选用获奖论文公开出版《法学杂志》增刊(不同意公开出版的,请说明;未说明的视为同意公开出版。论坛组委会不再征求获奖论文作者的意见)。

联系人:杨眉/刘娟,电话:(023)67113772



Copyright © 2024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150号A22-20    传真:023-67072467     网络支持:雅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