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会员: 为做好2013年工作总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会工作报告制度,请各会员单位、会员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2013年工作总结报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总结重点是本年度参加研讨会、论坛等学术交流情况,及参加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邮 箱:cqfxlh@126.com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