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董保华在2011年第5期(9月)的《法商研究》杂志上发表题为《“隐蔽雇佣关系”研究》一文,认为在出于逃避税收或社会保障目的而以表象关系掩盖真实雇佣关系时,就出现了“隐蔽雇佣关系”。对此,国际劳工组织长期关注并强调与之“斗争”。由于以民事关系掩盖雇佣关系和以非标准雇佣关系掩盖标准雇佣关系是隐蔽雇佣关系的两种主要形式,因此我国出现了限制个人承包、禁止劳务派遣的做法。而只有标本兼治,“消除隐蔽雇佣关系的内在动力”才能克服隐蔽雇佣关系。所谓标本兼治即以“事实第一原则”为治标措施,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在改革凝固化用工体制的基础上,以“反歧视”为标本措施,处理好刚性与弹性的关系。
—摘自《创新社会管理理论双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