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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法学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24-03-24 返回列表

2017年,重庆市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视察重庆重要讲话以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历次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入推进法学会改革工作为主线,以推进法学会党组建设、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法治智库建设、全面推进区县法学会和直属研究会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拓展法学交流为抓手,以提升能力、增强实效、形成合力、改进作风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法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握政治方向,团结法学法律者跟党走

1. 狠抓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用中央和市委精神统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

2.加强法学会机关党组建设,积极推进区县法学会设立党组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

3.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出台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文件,引领法学研究队伍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突出改革重点,强化群团功能,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 适时召开市第四次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组建符合改革要求的新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进一步发挥好法学会群团组织功能。

5.认真落实《重庆市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贯彻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相关研究会完成换届及调整工作。推动财税法学研究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等直属研究会的组建工作。

6.狠抓《重庆市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区县法学会分类指导和考核督促,积极破解区县法学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举办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区县法学会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满足党政要求、满足群众需求、满足实践需要为目标,促进区县法学会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能力的提升;建立区县法学会片区工作联系机制,推动区县法学会加强交流,加强合作,相互促进。大力加强会员发展服务工作,落实会员“双档案”管理,继续壮大法学会组织。

三、突出法学研究,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法学智库作用

7.切实加强学术委员会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不断凸显其学术地位、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引领作用。充实和完善重庆法治专家库,按重要法学领域建立专业智库,使智库总体规模不少于300人,进一步发挥法学、法律界领军人物和权威专家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

8.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五大功能区域和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展及依法治市、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等全局性工作,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9.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等的申报工作。强化与市社科联协作,落实课题资助经费和中期检查措施,确保市法学会第二期法学研究26项课题通过验收。

10.强化《重庆市法学会推进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暂行办法》的执行,通过《要报》等形式,对法学课题、法学论坛及各研究会年会成果进行推荐,供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参考,推动更多研究成果运用于实践。

11.积极组织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初评、推荐工作,开展第三届“重庆市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第一届“重庆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

四、突出群团优势,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

12.以“法律诊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区县法学会深入开展义务法律顾问进村居、律师服务团进企业、基层法律援助站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

13.完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双百”活动进党委中心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举办第三期重庆法治讲坛。

14.推进青年普法支援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发动、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扩大法治宣传。创新活动载体,发动会员单位和企业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15.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强化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重庆法学》和“重庆市法学会网站”办刊、办站水平,努力发挥法学交流、法治宣传重要平台作用。

16.探索“互联网+”工作模式,建立集项目发布、意见建议征集、法规政策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四、突出载体作用,积极拓展渠道,提升法学交流水平和实效

17.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2017)、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深化区域法学交流,继续与相关省市合办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和第七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

18.做好对外法学交流,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和市外侨办的相关规定,通过出访接访、境外研讨培训、参加国际论坛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对外法学交流。

 19.继续支持西南政法大学办好“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事调解中心”,“西南政法大学东盟法学院”,“中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六、突出党建工作,狠抓素质提升,进一步加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20.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五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建设,重效率、重质量、重落实、重责任,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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