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学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议于2014年1月15日上午在重庆市委政法委十二楼大会议室胜利召开,市法学会副会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捷主持会议。市法学会陈忠东秘书长首先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法学会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对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13年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特别是从2013年9月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和国际经济法研究会顺利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到编印年会论文集;从11月应邀参加中国商务部与加拿大发展署合作的“重庆市农民工职业心理健康保护政策选择”项目总结会,到12月与广西南宁市法学会等联合举办“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中的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市法学会认为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和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继续走在各研究会省级学术交流的前列。
本次会议还就2014年工作要点作如下布置:一、贯彻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法学会引领作用;二、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法学研究;三、加快人才培养,促进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四、扩大法学交流,推动研究水平整体提升;五、创建“法律诊所”,拓展区县法学会职能;六、深化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七、加强业务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八、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能力。
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袁勤华通报了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白雪飞同志退休事宜。
最后,余远牧会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对2013年各直属研究会取得的学术成果、区县法学会建设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希望各直属研究会就我国的法学研究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区县法学会的活动要更加踊跃,为法治重庆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