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2016-12-27 返回列表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2016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胜利召开 

由重庆市法学会指导重庆大学法学院承办,重庆新隆基律师事务所、重庆龙山法律服务所协办的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重庆市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新发展理念下的中国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房地产法建筑法的理论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于2016年12月24日在重庆大学法学院顺利召开。 

 来自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以及重庆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等实务部门共8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了此次论坛。论坛开幕式由重庆大学社科处处长、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秘书长袁文全教授主持,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张舫教授致欢迎辞,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会长刘俊教授、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和国际经济大研究会“两会”会长许明月教授作了主题报告。重庆市法学院陈忠东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三会”既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今后工作也寄予厚望。 

 本届论坛除了“三会”联合举办在方法上创新之外,会议本身具有如下三大特点: 

 1.实践部门积极参与,丰富了法学研究视角。 参与论坛交流的既有来自高校的教师也有来自实践部门的同志,既有法院、检察院的同志也有执业律师,既有资深专家、老领导,也有入行不久的新人、在校的90后学生。研究都能从实践出发,接地气,选题新颖,研究视角广泛、独特,而且问题集中。 

 2.学术新人崭露头角,增添法学研究新活力。多位30岁以下的同志特别是在读博士、硕士获得了论坛征文优秀奖励,在大会发言中沉着稳重,胸有成竹,展现了青年学者良好的法学素养、认真的治学态度,为法学研究注入了新的新生力量。 

 3.注重实证分析方法,理论与实践并重。不少学者采用了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紧密结合当前的社会需求,采用丰富、详实的数据资料,这些研究方法与治学态度值得推广和学习。 

 论坛共收到论文60余篇,经评审委员会评定,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两会”与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共评出一、二、三等奖二十四篇。


Copyright © 2024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150号A22-20    传真:023-67072467     网络支持:雅旋科技